掀起國內食安風暴的大統黑心油品案,彰化地院13日召開準備庭。大統負責人高振利在律師陪同下,與2名被告員工均出庭。面對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,即使被告員工溫瑞彬與周昆明全部認罪,高振利則只認摻「銅葉綠素」這部分,其餘一概否認。
高的辯護律師援引民國63年《食管法》的立法精神與74年最高法院的解釋,強調高的行為是標示不實,不是檢方所起訴的詐欺取財。檢方則對律師把40年前的法令拿來解釋現在的行為,斥為「可笑!」並當庭追加起訴大統賣假油給台糖公司這部分。大統的犯行由8條增為9條,不法所得也由原起訴的18億5601萬6206元擴張為20億1662萬8245元。
審判長吳俊螢當面諭知高與辯護律師,除了檢方起訴的《食衛法》第49條與《刑法》第339條詐欺取財罪,合議庭也會將《刑法》第255條,販賣虛偽標示商品列入高的罪行。
大統案在彰化地院開庭,媒體的大陣仗,吸引過往人車注意。案發隔天猶在媒體鏡頭前意氣風發表示葉綠素是健康的好東西,在國外很貴的,是台灣人不會用的高振利,昨日在法庭上神情萎頓,首先認罪的就是在油品中摻入銅葉綠素。
高的律師辯稱,銅葉綠素是合法的著色劑,限用於泡泡糖,要攝取量很大才會危害人體健康。如果以檢方查扣的配方表,每8100公斤油添加70公克銅葉綠素的比例來換算,1個成人要食用15公噸的油才會有危害,可見高的犯行情狀輕微。
檢方起訴高的攙偽行為,律師認為,在法的定義上有爭論,63年《食管法》立法時,是對人體健康危害甚鉅才罰;而74年最高法院也解釋特別法優於一般刑法,詐欺罪的要件是特定人有具體財產損害,檢方以刑法詐欺罪來起訴,是適用錯誤,也不適格。
檢辯也對不法利得的計算方式與油品的攙混比例有意見,雙方唇槍舌劍。審判長強調,現在是準備程序,等進入審理庭,再讓雙方好好暢所欲言,並訂下次庭期為28日上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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